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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有望进入复试的同学,要抓紧时间准备复试。目前一些高校已经发布了2021考研的相关信息,要时刻关注。以下是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有需要的同学赶紧看看。

复试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科学选择。积极探索和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则,采用多元化的考试方式,保证学生素质。

(二)公平公正。实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候选人合法权益。

(3)综合考试。在全面考查考生德、智、体的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考查。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二、组织领导

(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审批《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各项复试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成立了2021年研究生复试组织小组、信息技术小组、后勤保障小组、纪检小组和宣传小组,确保招生复试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首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学位点(或方向)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建学院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督导小组,全面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为各小组提供相应的指导、培训、督导和考核。

1.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设置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导师代表组成,兼顾每两个学科或学科方向。复试组在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复试工作,确定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每个复试组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

2.高校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3.学院督导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为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负责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工作。

4.学院应高度重视复试录取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参与者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够自始至终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全过程必须录音、录像、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保证复试质量。当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或有直系亲属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参加复试工作。 #p#分页标题#e#

5.各高校应在2021年前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2.调剂时,转专业的考生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予不同学科学位的专业可在相应专业的一级学科内跨门类调剂);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相同(如果考生统考科目覆盖转专业的所有统考科目,则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1和英语2可视为相同;数学1,数学2,数学3,数学(农业)和经济综合能力可以视为相同;数学(农业)和化学(农业)可以看成是一样的。

3.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申请转入普通计划时,必须达到相关专业转入地区所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符合要求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报考高校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入专项计划,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确定的初试成绩要求。转入离退休大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离退休大学生初试加分政策。

5.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考生,可根据相关政策转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包括医学学位)的考生不能转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6.分配系统每次开启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同一初试科目的,学院应当根据考生初试成绩选择考生进入复试名单。不允许候选人提交调动

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学院根据当年计划招生数及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按调剂原则拟定调剂生名单,并及时公布。

  2.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除外)。

  3.学院拟调剂名单必须经研究生处审核后,才能发布复试通知。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复试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

  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确定差额比例。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p#分页标题#e#

  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研究生处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抽查。资格审查内容:

  1.核查考生的《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转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明确工作单位,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8.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9.在读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必须联系所在院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在学信网上注销研究生学籍,否则不能参加复试。通过学籍审核的依据是:学籍学历审核下载数据中不再提示为“在校研究生”。#p#分页标题#e#

  10.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usx.edu.cn/info/1102/1777.htm)下载《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如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1.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组织

  1.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试院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采用远程视频(钉钉平台为主)复试的形式。

  2.复试前各学位点要提前逐一与考生取得联系,了解考生实际情况,确保考生在具备远程视频复试条件下再开展复试工作。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提出有效的替代方案,进行技术兜底保障。积极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3.复试前组织二级学院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平台操作培训。各学位点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的调试、运行、模拟演练等相关工作。采取分批复试方式,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4.视频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能力、政治(会计专硕)和思想品德(详见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章节),时间不少于20分钟。采取远程复试的,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

  5.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远程复试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采取远程复试的,一般应要求考生在独立、无干扰场所参加复试,同时要会同复试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p#分页标题#e#

  7.相关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校研究生处审核。

  (四)工作要求

  1.根据“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学院结合专业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2.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能力和政治(会计专硕)。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分,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

  4.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5.必要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与考生远程视频谈话,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要求现场出示相关材料。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考生录取

  (一)基本原则#p#分页标题#e#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具体要求

  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严把资格审查关,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和上报。

  七、信息公开

  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其它

  本细则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以上就是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果大家对于2021考研复试有任何疑惑,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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