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的通知
2020-10-31 次阅读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三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的通知
一、调整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规范工作,从2021年1月起铁道与道路工程等46个专业(见附件1)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执行。调整后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学科分类一致。专业课程设置仍沿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原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停止注册新生。本次调整后,行政管理(专科,乡镇管理方向)等4个专业方向从2020年10月考试起停止新考生报名注册,应用电子技术(专科,电子信息工程方向)等16个专业方向从2021年4月考试起起停止新考生报名注册(见附件2)。
各市(州)招考委和有关高等学校要及时周知广大考生,确保专业调整规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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