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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明确师德践行、教学实践、综合育人和自主发展四大能力

教育部发文明确师德实践、教学实践、综合教育、自主发展四种能力

师范生的教师专业能力是有标准的

中新社北京五月六日电(记者高)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发布《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试行)》等五个文件,推进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评估体系。

《能力标准》由五个文件组成,分别定义了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的基本职业能力。每份文件分为四个部分,提出了四种能力,即师德实践能力、教学实践能力、全面育人能力和独立发展能力。

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引进《能力标准》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专业建设,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评估体系,推动教师教育机构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和大纲纳入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及相关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培养质量,从源头上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

据了解,2020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师范生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建立健全师范院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评估制度,加快审批教育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考确认教师资格。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20年9月,教育部发布《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号文件,对免于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办师范生,以及需要免试改革的高等学校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根据师范生专业能力标准,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体系。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将支持地方及相关学校不断完善免试认证改革的具体实施措施,特别敦促实施免试认证改革的高等院校尽快按照《能力标准》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评估体系,加强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培养过程评估, 统一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考试,进一步推进免试认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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