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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防疫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2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门:

受疫情影响,2020年11月1日将举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为做好检查、防疫和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疫与安全

充分认识全国防疫安全统考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情况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人民负责。按照“严、慎、实、细”的工作原则,“防疫和卫生防护意识决不放松,检查和安全防护力度只会加大”,把疫情做好。

二、健全防疫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厅[2020]8号),结合全国同等学力统一考试实际,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制定了《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见学位中心相关考试通知)。省级考试部门要制定全省全国统一考试和防疫工作计划,在属地防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和考点主体责任,完善防疫保障体系,组织专项防疫培训。每个检验中心应增设一名副检验师(原则上由检验中心防疫工作负责人或学校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负责人),并成立由副检验师领导的防疫工作组,专职负责与疫情和应急处理有关的日常工作。

三、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省级考试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考试、防疫和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的考试、防疫和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制定全省同等学历全国统考安全工作规划,做好考试安全工作。各检测中心负责人要对检测工作的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四、切实保障试卷安全

试卷必须存放在各省市国家保密局验收合格并接入国家教育考试检查系统的保密室,试卷的接收、保管、发放、启封、回收等各个环节都要认真执行签名交接制度。试卷送达后,必须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不定时视频回放、每日“零报告”制度,接受学位中心抽查,确保试卷安全。

五、认真做好考务培训

加强考试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具有同等学力的全国统一考试各级考试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到位。同时,提高考试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考试管理零失误、零事故。

六、全面加强综合治理

积极联合网络信息、公安、交通、保密、无线电管理、电力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全面加强综合治理。要依法管理考试,规范管理,净化考试环境,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 #p#分页标题#e#

七、周密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见附件)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逐步制定考试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考试安全应急体系

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强化考试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对于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要严肃查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八、全力推进规范管理

考试当天我们办公室会在学位中心设立全国总值班室,值班电话是010-82378806。各试验区应在试验前设立并公布试验报告电话,及时接受本次试验的相关报告,并主动接受各行各业的监督。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检查防疫和安全工作责任重大。各级考试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和考试管理规定,加强考试安全和考试纪律建设,力争在2020年做到全国同等学力统一考试。

附件: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统一考试应急预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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