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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做好网络教育在籍学生有关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

各学习中心、有关学生: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工作》(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网络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网络教育在籍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核准和补录有关数据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请参见《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生核准与补录信息确认表》,学生必须确保所补录的信息准确、真实。

三、工作流程

1.学生于2019年2月1日—2月20日登录https://d.nec.xmu.edu.cn/info,按填报要求,核准与补录有关数据信息。

2.学生核准和补录完有关数据信息后,打印《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生核准与补录信息确认表》,认真核对,签署姓名及日期,拍照或扫描《确认表》上传系统,并于2019年2月20日前将《确认表》交给学习中心。

2.各学习中心2019年3月1日前,汇总本中心的学生确认表,并寄给教学部刘老师,地址: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继续教育大楼A304,电话:0592-2187710。

四、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习中心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必须按照学院要求,及时通知学生完成此项工作,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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