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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湖南202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申请通知

 

湖南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申请及受理时间

 

(一)5月28日至6月1日考生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s://zikao.hneao.cn/net/”(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网上申请。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递交材料的市州、县区或主考学校,一经选定无法更改。

 

(二)6月1日至5日请考生提前主动联系(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具体时间受理考生申请后提交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核及办理其他有关手续)网上申请毕业所选递交材料的市州、县区或主考学校,并提交相关材料,因考生本人遗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成绩填写错误、前置学历不符等原因,而不能通过毕业审核的,延续到下一次再按要求办理申请与审核手续。

 

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6月3日15时)。网上支付成功后,凡被审核的,即使审核未通过而“退档”的,毕业证书审定费一概不退,并不能作为再次参加审核的费用抵扣。

 

 二、申请条件

 

考生需取得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并满足《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2016年版)规定的要求,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凡考籍转入湖南省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湖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在自助服务系统申请后持相关材料到本人所选确认地点现场审核。考生需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申请成功后由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打印《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回执单》(以下简称《回执单》),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回执单》上的各项信息,所有信息必须是本人真实有效信息并与“自助服务系统”里的信息保持一致,核对无误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没有签字确认的一律不审核)。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如仍存在错误将会影响如期毕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填写部分必须是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允许任何人代为填写。《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执行。

 

自我鉴定日期填写2021年6月3日,思想品德鉴定日期填写2021年6月8日,县(市区)、助学机构(助学班)审查意见日期填写2021年6月9日,市州、主考学校(助学班)审核意见日期填写2021年6月10日

 

(三)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登录“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专科毕业信息,打印并提交以下材料: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应在2021年10月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不需要此项,不用验证,可以截图打印或直接打印网页)。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

 

学信网信息和毕业申请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四)具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前务必先向市州或主考学校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多考籍号合并(包括外省转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

 

凡考生基本信息不全、错误的,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考生需在修改基本信息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补齐基本信息和更改正确基本信息后在下一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再提出毕业申请。 

  

(五)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通知》,考生如有须在5月18日前办理完结课程确认手续,课程未经终审(5月21日前)通过的不予认可。

 

(六)自2021年下半年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不再办理已停考专业的毕业证书。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只能转考湖南省目前开考的其他相近专业。

 

(七)考生毕业申请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务必配合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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